当前,数字平台已深度嵌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生态日趋复杂,多元权益交织摩擦日益凸显。一方面,人格权保护、消费者评价权、舆论监督等正当诉求持续高涨;另一方面,新闻报道对肖像等人格权的合理使用边界模糊、消费者正当批评与商业诋毁难以区分、网络暴力突破传统形态而隐蔽化等问题层出不穷,法律规则的供给与平台治理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显著张力。在此背景下,如何厘清各类权利的行使边界、构建科学合理的平台治理框架,已成为学界与实务界共同面对的紧迫课题。
2026年6月6日,澳门十大正规电子游戏入口和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在澳门十大正规电子游戏入口宁远楼729会议室举办了“平台多元权益冲突与平衡:法学与传播学对话”论坛。该会议汇聚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法学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网络平台中的人格权保护、消费者评价权、新闻自由、企业商誉保护、网络暴力治理等诸多议题开展了深入、热烈的探讨。

会议致辞环节
澳门十大正规电子游戏入口副校长、澳门十大正规电子游戏入口教授梅夏英在致辞中以其长期从事数字法学研究的视野,对平台问题的理论把握展开了系统性阐发。他首先提出,网络平台具有显著的“线上与线下融合”属性——线上世界由现实社会滋养而生,却又反过来塑造和影响着线下的实体生活,二者呈现出动态交织的状态。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区分了平台的层次性结构:基础通信层、社群传播层与商业应用层各有其运行逻辑,对应着不同的法律规制需求,若以单一标准加以处理,势必造成规制失准。梅夏英副校长尤其强调,传统法学的思维方式对于互联网现象往往显得机械而局限,亟需引入传播学的系统性思维,以整体把握平台生态的真实面貌。他以麦克卢汉、鲍德里亚等传播学理论家的洞见为佐证,认为传播学对于媒介属性与符号秩序的深刻阐释,对于理解平台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交织关系颇具启发意义。

主题演讲环节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卢家银发表了《如何保障正义:平台内容治理中多元利益冲突的法理重构》的主题发言。他首先援引实践案例,深刻揭示了当前网络空间中存在专业媒体机构与平台内容审核机制的矛盾,进而提出将平台理解为“具有公共影响力的风险治理者”,其核心义务应是在不同风险等级下建立可申诉、可复核、可问责的内容治理程序;相应地,平台内容治理的法律框架也应从私主体侵权责任模式向“准公共管理者正当程序义务”模式转型,其不是要在人格权与言论自由、企业商誉与消费者评价权之间寻找平衡点,而是要建立一套能够识别公共利益、区分事实与意见、衡量损害程度、限制平台任意性、保障程序参与的利益冲突解决机制,最终迈向数字公共领域的治理宪制。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刘金瑞发表了《网络暴力协同治理下的侵权法规制路径》的主题发言。他首先在整体性回顾国内相关立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应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法律技术并举、私法公法共治的网络暴力协同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证了民事侵权路径在网络暴力协同治理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特别是为私权保护与言论表达、产业发展之间的妥当平衡提供制度空间。针对侵权法路径面临的三大现实困境(避风港规则适用人身权益面临挑战、网暴信息的预防与取证难题,以及公法义务与私法规则衔接不畅),他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思路:明确技术措施善意免责制度以激励平台主动治理、完善区块链存证制度以降低维权成本、以及厘清公法发现义务与私法注意义务之间的内在一致性。他尤其强调,在多元治理框架下,公法义务同样应遵循妥当的利益平衡,不应以利益失衡的公法义务倒推私法责任,而应坚持利益平衡的基础立场,在平台能力边界之内赋予其合理的注意义务,以确保制度设计的正当性。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员、助理教授刘金河发表了《信息传播秩序观的日常展开:以内容边界为讨论对象》的主题发言。刘金河认为,当前网络空间的核心问题不仅是互联网治理问题,更是日常信息传播秩序问题,应将讨论置于社会整体秩序的视野之中。他提出“现实生活的内容化”概念,指出大众广泛进入网络空间后,将大量现实生活作为内容传播,加之“深度媒介化”趋势,使内容高度混同——同一条内容可能同时承载文艺表达、商业带货、舆论监督等多重含义,给监管规则制定带来巨大挑战。在人格权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上,刘金河主张平台应保持中立,在传统媒体与个人之间的冲突中后退,由司法和政府担任裁决角色;在消费者评价领域,由于去中介化后公众直接监督缺乏专业筛选,平台应对公众监督者本身进行监督,防止大众被操控。刘金河还呼吁学界关注信息传播秩序观的问题,应纳入更多哲学思考,避免过度聚焦具体问题而忽视媒介形态变革带来的深层社会结构与价值追问。
